admin 發表於 2021-10-12 14:36:32

台灣摩托|请客观“羡慕”,看看台灣重型機車的困境

大排君:说到摩托車,我们最爱戴的就是“台灣”。但是“家家有本难念的经”,他们也有困扰和窘境,讓我们也参考一下吧,万一哪天我们也不禁限摩了呢!

自2002年開放至今,台灣的大型重機車(红牌,黄牌)总数已打破十一万辆,显见它已是社會的一部分了。相關法规與刚開放时對比當然有改进,但目前仍還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,今天就讓我们来一起谈判重機車主所面临到的逆境。

自開放至今,台灣已有超過11万辆的重型機車,當然用场多以休闲娱乐為主,但越来越多人也拿来做泛泛操纵,因此尴尬的法律定位開始讓不少人感到利诱及无奈

停車问题下的真正逆境

迩来又在動静里看到,當汽車驾驶者远看感觉是空位的停車格,走近一看却有辆红黄牌摩托車停放,找車位已久的這位驾驶者深表不满,認為此举浪费空間,而且讓已很稀缺的汽車車位更难找。【大排君:切當挺浪费空間的,機車行驶、停放的空間优势被浪费了】

红黄牌二轮車主被规定只能停汽車格,這做法讓两方都十分不解

目前双北地區有操持大型重機專用車位,但数量少且操纵率不高,所以别的又再開放汽車格可停两台红黄牌車辆。而某些私人场所如賣场、百貨公司或辦公大楼的收费停車场,甚至禁止大重車辆进入停放【大排君:原本你们也有這麼不讲理的地方啊...】,讓重機車主感受相當无奈。

在停車的這個问题點上,红、黄牌摩托車族群的状况非常抵触。依操纵者付费观念,重機車其实不是與汽車抢位,因為两者付的费用相同,但依空間操纵效減肥產品,劳来看,人们也不否認這其中的确可以有電鑽东西箱,更好的解决法子。不過,讓我们想得更深一點,這些状况背後的法律身份归属“大型重機视為汽車”才是问题核心,也是造成馬桶不通,多项抵触的主因。【大排君:這也算懒政的一種麼?】

我们不認為專画專用的停車格是解决问题的辦法,背後的法律身份归属才是關键

等同四轮的出格法律成份

在台灣的法律中,凡是排气量超過250cc的機車都属于“大型重型機車”其中以550cc作為分界,以下為兒童戶外玩具,黄牌,以上则為红色車牌。部分排气量只有251cc的黄牌車種,是車厂因应市场出格需求而生的產品,但體型大小几乎與125相同。【大排君:我们這里更狠,以50cc作為分界线】

此外,當初為应付众多開放路权的哀求,相關人士将重型機車在法律上归类為汽車,两者路权照理本应相同,实際上却不然,已明文规定将高速公路開放给重型機車行驶,但各地方政府仍尚未放行【大排君:艾玛!兄弟啊!你们也有不能上高速的地方!但估计比我们少...】。更诡异的是:甚至還有两款外型完全一模一样,排气量只差了3cc(249cc和252cc)的車型,法令上却認為一辆是機車,一辆是汽車,這样的做法完全不同逻辑。【大排君:哈哈哈,這是厂家钻空子!你调处到多少,都能有這種空子可钻!】

某些車厂為满足出格需求,推出身形不比125車種大多少的251cc車型,却被法律视作汽車

目前看来,将重型機車归类在汽車是十分偷懒的做法。有關单位可能認為若将之归类為“機車” ,则现行所有的125踏板車于法皆能有同样路权,届时可能會天下大乱,故采用最快、最简单的選择。但這在開放重型機車的十七年今後又造成了新问题,完全显示了主管機關治标不治本的态度。【大排君:您好,查水表请開門!】眼睛保健食物,

在台灣的法规中,這四台尽是汽車,却又无法享有汽車的所有路权,立法者和主管单位的态度十分不负责任

解决方案

要解决這個问题YKS沙發,可能很费时吃力,但并不难,最大方向是法例力求清楚简单,不要為了追求法律上的自圆其说而扭曲事实。首先将重型機車從“汽車”中分离出来,所有的二轮機動車辆都是法律上的“機車”,依排气量(或马力)来分级,一定排气量(或马力)以上的可以行驶快車道,快速路子(其实我们認為車速分流是更安全的作法,但今天暂不谈判),甚至是高速公路。【大排君:鼓掌!我最爱好声援了!出格是不會喝茶的声援...】

汽車和機車有根柢上的不同,法律上完全不宜當作同一类别車辆看待

我们建议法律将汽車和機車完全分開,如此一来交通行動辦法就必须要做编削,當然费时吃力,却才是做正确的作法

如果担心這會對现有的路况带来冲击,有關单位一样可以制定出一套令人安心的标准,例如持有重型機車驾照與汽車驾照一定时辰後世界第一成人,,才淮许上高速公路。其实這些担心我们也不陌生,因為在快速路子開放之前,社會也有类似 “一開放交通事變就會增加”的舆论,事实证明快速路子的重機肇事率比例比汽車要低,甚至也低過發生在平面路子的交通意外。【大排君:驾驶資格上大陆更理當深造...我们那驾校啊...想想杀手是怎麼產生的】

停車方面相较而言是最简单的,只要法律上是機車便可以停機車格,汽車格如要開放给部分機車停放,那麼便必须有详细规范。以台灣现有空間和情况,要满運彩即時比分,足每位汽機車車主的路邊停車需求有其限制,而提高停車格操纵效劳才是正确方向,而非一昧專画專用的各種尺寸停車位。

在成份归属搞明白今後,我们才能看清真正的问题在哪,要满足各種車辆的路邊停車问题,重點是提高停車格操纵效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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